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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七八 新郎不是我


第五七八 新郎不是我

孟莎当初之所要这十万块钱,那是有自己不得已的原因:因为闫庆这个小男人要买房。

在当时,孟莎虽然是副区长,但并没有什么实权,捞点好处,一年也就十万八万的,还不够自己的花销呢。更何况还要给八两王八老公打酒钱。

孟莎有老公,只是她这个老公嗜酒如命,人送外号“八两王八”。意思就是一顿八两,只要八两酒下肚,当王八也愿意。

这也是为什么孟莎家缺什么也不缺酒的原因。只要一天三顿都有酒,一顿来上八两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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