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秀莲的一句“我错了”,并没有换来任何转机。
法律,不相信眼泪。
判决生效后,十五天的履行期,很快就到了。
他们当然拿不出一百二十多万。
连诉讼费都掏不出来。
于是,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,正式启动。
第一步,就是拍卖陈凯名下的那套房子。
那套我曾经掏了五十万首付,他引以为傲了整整三年的婚房。
法院的工作人员,贴封条,清点物品,限期搬离。
消息像长了翅膀,传遍了整个小城。
搬家那天,王秀莲和陈凯的家门口,比开庭那天还要热闹。
无数的邻居,围在楼下。
他们不是来帮忙的。
他们是来看笑话的,是来见证一个家庭的彻底崩塌。
王秀莲和陈凯,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,把家里那些破烂的家当,一件一件地,搬下楼。
没有亲戚来帮忙。
那些曾经被他们拉下水的亲戚,现在看到他们,都绕道走。
陈凯的腿还没好利索,一瘸一拐,搬一个旧柜子,都差点摔倒。
王秀莲则像个游魂,目光呆滞,机械地重复着手里的动作。
有人在楼下小声议论。
“啧啧,真是报应啊。”
“当初她女儿给买房的时候,多风光啊,现在,还不是一场空。”
“听说那房子拍卖的钱,还完债,一分钱都剩不下。”
“活该!谁让他们那么贪心,把女儿当提款机!”
这些话,像刀子一样,扎进王秀莲和陈凯的耳朵里。
他们想反驳,却无力反驳。
房子很快被拍卖了。
成交价一百五十万。
在扣除银行贷款,偿还我的本金和利息,支付了所有诉讼费用之后。
最后,只剩下不到三万块钱。
这三万块钱,就是他们这个家,最后的全部家当。
张律师把这笔钱,一分不差地打到了我的卡上。
我收到银行短信提醒的时候,正在开一个重要的项目会议。
我只是看了一眼,然后平静地把手机调成静音,继续开会。
对我来说,这笔钱,没有让我感到任何喜悦。
它只是一个句号。
一个用法律和金钱,为我过去那段荒唐人生,画上的,冰冷的句号。
房子没了,李娟的离婚诉讼,也很快判了下来。
孩子归李娟,陈凯一分钱抚养费都不用出。
因为他已经是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穷光蛋了。
王秀莲和陈凯,拿着那最后的几万块钱,在城市最偏僻的,一个即将拆迁的筒子楼里,租了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单间。
阴暗,潮湿,没有独立的卫生间。
陈凯的腿伤,因为没钱好好治疗,落下了病根,成了个真正的瘸子。
他找不到像样的工作,只能在路边给人打零工,擦皮鞋,发传单,一天挣个几十块钱。
王秀莲,则彻底垮了。
她每天就坐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,对着墙壁,一坐就是一天。
不哭,不闹,也不说话。
他们从一个在小城里还算体面的家庭,彻底沦为了最底层的贫民。
而关于诽谤和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,也有了结果。
那些被训诫的亲戚,因为认错态度良好,并且主动揭发了王秀莲的主谋行为,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但他们每个人,都被要求在宗亲群里,公开发布手写的道歉信。
向我,陈舟,公开道歉。
那一整天,那个群里,像下雨一样,下起了道歉信。
每个人都把姿态放得极低,忏悔自己的愚蠢和盲从。
而作为主谋,我的大舅妈,因为虚构我妈病危事实,造成了恶劣影响,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。
王秀莲和陈凯,因为是案件的核心人物,并且是我的直系亲属,法院在量刑上,做了“审慎”的考虑。
最终,他们被判处公开在市级报纸上,向我刊登道歉声明,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,一元钱。
这个判决,极具讽刺意味。
它是在告诉所有人,他们对我造成的伤害,法律给予了认定。
但它也告诉我,对于这种伤害,再多的钱,都毫无意义。
我让张律师,把那一块钱,捐给了老家的一个孤儿院。
道歉声明刊登的那天,徐乐给我买了一份报纸。
就在社会新闻版的右下角,一个豆腐块大小的位置。
“道歉声明:我们,王秀莲、陈凯,因家庭纠纷,对女儿/姐姐陈舟女士,进行了长期的诽谤、骚扰……在此,我们致以最深刻的歉意,并恳请她的原谅。道歉人:王秀莲,陈凯。”
我看着那段文字,很久很久,没有说话。
徐乐问我:“解气吗?”
我摇摇头。
“不解气。”
我又点点头。
“但解脱了。”
是的,解脱了。
从这一刻起,他们对我,再也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道德污点。
我用法律,把我们之间所有的恩怨,都清算得干干净净。
我不再欠他们什么。
他们,也不再有资格,来打扰我的人生。
这场战争,到此,才算真正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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