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做了几件事。
第一,我在门口装了摄像头。张鸣说得对。
不是普通那种。带云存储的,夜视高清,拍到走廊全景。
第二,我在客厅、卧室都装了摄像头。对,拍我自己。
我要让每一分钟都有据可查。
我一个人吃饭。一个人睡觉。一个人打游戏。
全录着。
第三,我找了个律师。
律师姓方,是大学同学介绍的。
我把情况跟他说了。
一年半。四次虚假举报。打到公司。当众造谣。目的是逼我低价卖房。
方律师听完,笑了。
“这在法律上有个名字,叫‘诬告陷害’。情节严重的,可以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“但我没有证据证明她的动机是逼我卖房。”
“那就找证据。”
方律师看着我。
“你说赵磊是中介。他的目的最终是成交。所以——”
“你的意思是?”
“让他以为你要卖。”
我明白了。
第四件事,我找到了另一个人。
706的老陈。
独居。离异。住了十二年。
最近半年,他被投诉了三次。
噪音。卫生。违规改造。
全部查无实据。
他不知道是谁投诉的。
我知道。
我把孙志刚的事告诉了老陈。
老陈坐在沙发上,烟头快烧到手指了,他都没反应。
“你说赵磊那小子,是钱桂英的儿子?”
“对。”
“那我被投诉的那三次——”
“极有可能也是她。”
老陈站了起来。
“妈的。我还以为是我脾气不好得罪了谁。”
“老陈,你先别冲动。”
“我不冲动。”他看着我,“你说怎么办。”
“等着。”
“等什么?”
我说:“等他来找我买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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